绥芬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扫黑除恶案件与其他案件办理有啥区别?市检察院答本报记者提问

发布时间:2019-05-31    信息来源:今日绥芬河   作者:吕永超 打印  

5月31日,绥芬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在市法院三楼视频会议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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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吕永超 摄

发布会上,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分别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情况。

今日绥芬河报社、绥芬河广播电台、绥芬河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本报利用新华社现场云平台,对新闻发布会进行了全程直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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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媒体现场提问环节,本报记者提问: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与其他案件有何不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房金利回答说,首先,在扫黑除恶案件办理过程中,绥芬河市检察院高度重视,院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部署,多次召开案件督导会、推进会,对个案进行专题研究,推进案件办理。第二,实行“捕诉合一”的工作方法,促进侦、捕、诉的顺畅衔接,促进了诉讼效率和质量的提升。第三,严格扫黑除恶案件把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是黑恶案件,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案件,坚决不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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