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热线回音壁(1)城管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作出反馈

发布时间:2018-10-17    信息来源:今日绥芬河   作者:记者 孙颖 摄影报道 打印  

在10月12日的“党风政风热线”首场节目中,市城管局共收到群众反映的7个(类)问题,10月17日,城管局对这些问题作出了反馈。

问题处理结果:

问题一:关于市民反映的新立小区1号楼院内私搭乱建问题。

12日直播结束后,东城大队副大队长贾彦龙带领执法人员按照线索实地调查,发现新立小区1号楼院内有一处20多平方米彩钢棚厦,经查属于违建,立即张贴违建拆除通知单,限当日拆除。当日下午,违建当事人表示自行拆除。下午三点,在东城大队执法人员监督下,违建被拆除。

问题二:关于一中、四小周边占道经营问题。

针对此问题,城管局东城执法大队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治理行动,面向全市采取法规宣传和日常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形式,加大校园周边无序经营治理力度。实行专人管理,定点巡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错时和延时执法相结合措施,对校园周边市容秩序严格执法。

10月17日14时,记者走访青云路,在一中、四小附近,看到卖秋菜的菜农,秩序井然在规定区域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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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城管局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一起开展联合执法,全面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保持校园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问题三:关于新兴街西段道路两侧路灯设施老化、灯光亮度不够问题。

城管局市政管理处路灯所立即作出回应,于12日下午对该地段路灯状况进行了详细调查。经详细测算,制定了改造计划,重新上报市政府,待批复后即刻改造。此情况已反馈给反映问题的市民。

问题四:关于幸福里居民张女士反映的空置回迁楼是否需要交纳物业费问题。

城管局物业管理中心于12日下午,同张女士进行了详细沟通,并与物业企业进行了核实,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张女士解释了空置住宅楼也应按照比例交纳物业费。同时就居民提出的小区内无座椅设施和鼠患严重问题进行了沟通,要求物业公司完善设施,满足居民需求,及时做好草坪修剪和灭鼠工作,营造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此事得到解决,居民表示满意。

问题五:关于观湖悦景小区居民反映的物业管理不到位、收费标准高,对不交物业费的住户采取门禁管制、不让进门的问题。

城管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在接到居民反映后,城管局物业管理中心第一时间到现场核实情况,并针对物业管理不到位问题,责令观湖悦景物业公司立即整改,物业费收费高、违规收取物业费的问题,已由物价局介入调查并下达处罚决定。同时城管局物业管理中心建议小区业委会,就此问题聘请律师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问题六:关于自来水公司住宅楼屋面漏水、北山解困楼下水设施老化跑冒滴漏问题。

自来水公司住宅楼和北山解困楼存在的问题,均为弃管小区问题,两处住宅楼都未缴纳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城管局结合实际,将两个问题合并处理。就此问题同居民现场交换意见,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两种途径:一是小区居民作为房屋的产权人,有义务和责任对小区公共区域连带附属设施维修维护与管理,居民可自筹资金维修。二是将这两个小区纳入市政府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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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15时,城管局物业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来到自来水公司住宅楼,与部分业主就解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讨论。

问题七:关于中兴小区屋面漏雨、墙皮渗水、地面破损问题。

中兴小区建设年代久远,为商服改住宅的居民楼,未缴纳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此,城管局向居民说明了情况,同时提出了两种解决问题的办法:一是小区居民作为房屋的产权人,有义务和责任对小区公共区域连带附属设施维修维护与管理,居民可自筹资金维修。二是将这个小区纳入市政府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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