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芬河市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财政局   作者: 打印  

  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和项目库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绥芬河市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公告如下:

  2023年度,我市黑财指(农)〔2023〕34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0万元、黑财指(农)〔2023〕78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1万元,两笔资金共计1101万元,计划安排实施以下项目。

  一、产业项目4个,安排资金680万元

  1.绥芬河市绥芬河镇绥东村光伏配套工程项目:安排资金140万元,在绥东花卉基地周边建设光伏配套设施,为花卉基地及周边农民生产作业提供清洁、安全和可再生的绿色电力。

  2.绥芬河市绥芬河镇绥东花卉智慧农业种植基地项目:安排资金160万元,拆除绥东花卉基地原有旧棚3个,建设2个数字化智能温室及附属设施,培育“边境花卉”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打造设施农业发展样板区,通过数字营销多种手段带动村民持续增收致富。

  3.绥芬河市阜宁镇北寒村日光温室项目:安排资金230万元,将大岭下西侧北寒村耕地打造成标准化蔬菜种植大棚3个,更好的发挥大岭下蔬菜种植传统优势,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益。

  4.绥芬河市阜宁镇红花岭民宿二期项目:安排资金150万元,进一步融合村内网红孵化基地、篝火广场、民宿、烧烤营地等产业发展。盘活红花岭村委会房屋2500平方米,打造朝鲜族餐饮、休闲采摘、文化墙等项目,拓展电商平台宣传能力,扩大经营。

  二、基础设施项目(410万元)

  1.绥芬河市阜宁镇北寒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安排资金310万元,建设混凝土道路2公里,3公里排水边沟。

  2.绥芬河市阜宁镇朝阳村道路工程:安排资金100万元,建设混凝土道路1.5公里。

  三、其他项目(11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管理费

  提取项目管理费11万元。

  以上项目合计1101万元,特此公告。

  四、公示期(2023年1月21日-2023年1月27日)

  五、受理部门:绥芬河市乡村振兴局

  六、监督电话:0453-3989488,12317

  七、通讯地址:绥芬河市第三党政办公区西侧440室

   

  绥芬河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21日  

   

  附件:2023年绥芬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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