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2年度产业项目绥芬河市阜宁镇红花岭民宿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4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财政局   作者: 打印  

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黑财农(2019)211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对产业项目绥芬河市阜宁镇红花岭民宿改造项目开展自评,市级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2022年我市共收到中央、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2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3万元用于绥芬河市阜宁镇红花岭民宿改造项目。改造民宿2栋,新建阳光房1栋,新建集装箱房1栋以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大力发展乡村民宿旅游,改善了村容村貌。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总体目标:改造民宿2栋,新建阳光房1栋,新建集装箱房1栋以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改造民宿2栋,新建阳光房1栋,新建集装箱房1栋以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1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人口数302人;受益村数量1个。

  可持续影响指标:工程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95%。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黑财农(2019)211号)要求,为加强资金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年度终了,对衔接资金项目中的产业项目绥芬河市阜宁镇红花岭民宿改造项目开展绩效自评,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全面梳理,对年度设定绩效目标的完成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改进管理,以达到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72.3万元,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年度资金总额72.3万元,全年执行数72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9.58%,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等,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改造民宿2栋,新建阳光房1栋,新建集装箱房1栋以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人口数302人;受益村数量1个。

  可持续影响指标:工程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95%。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绥芬河市阜宁镇红花岭民宿改造项目自评得分99分,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总结,评价结果将指导 我们改进管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为下年度实施好此类项目奠定基础。本次绩效自评总结报告及绩效自评结果将于近 期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附件1: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2:绩效运行监控表 1-11 月

附件3:绩效目标自评表

   

   

   

   

  绥芬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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