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优化提升专班

发布时间:2022-08-01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作者: 打印  

  绥优环办发〔2022〕3 号

  关于调整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优化提升专班的通知

  

中省市直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在原“营商环境评价各指标优化提升专班”基础上,增加惠企利民政策工作专班和政务守信践诺工作专班,同时对个别专班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进行了部分调整。各牵头单位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需要调整责任单位的,经专班组长同意后进行调 整,并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局)备案,确保适应指标提升工作需要。后续各专班履行职责过程中,责任单位仍需不断完善,如增加相关责任单位、部门,请务必配合牵头单位完成相关工作。


  绥芬河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30 日

   

  绥芬河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优化提升专班


   

  (一)开办企业工作专班

  组  长:分管市场监管方面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刘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绥芬河海关、人民银行绥芬河支行、自贸区综合办公室

  主要任务: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注销)流程,压减环节、材料、时间和费用,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办理”,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切实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水平。

  (二)办理建筑许可工作专班

  组  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方面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王立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营商环境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绥芬河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国网绥芬河供电公司、自贸区综合办公室

  主要任务: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覆盖、全流程、全方位”改革,加快推行区域评估、“标准地”出让等改革举措,大力分类精简审批环节、材料和事项,压减时间、成本,着力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化水平。

  (三)获得电力工作专班

  组  长:联系国网绥芬河供电公司的副市长

  副组长:张天博

  牵头单位:国网绥芬河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营商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自贸区综合办公室

  主要任务:持续压缩获得电力流程环节、压减接电时间、压降接电成本,强化服务创新,推广“互联网+”线上办电服务, 推动政企信息共享、业务联办,提升供电可靠性、电费透明度和用电报装便利化水平。

  (四)获得用水用气用热工作专班

  组  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方面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王立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营商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自贸区综合办公室

  主要任务:在提升获得用水用气用热方面,持续优化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流程,加强前期服务,压缩获得用水用气用热时限,降低报装费用和用水用气用热价格,提升供水供气用热稳定性,推行网上办事,推动政企信息共享、业务联办,优化企业办事体验,切实提升用水用气用热报装便利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登记财产工作专班

  组  长:分管自然资源方面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牛彦彬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绥芬河市人民法院、人民银行绥芬河支行、市税务局、绥芬河银保监组、市工信局、国网绥芬河供电公司 、自贸区综合办公室

  主要任务:持续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和信息集成共享,持续压减办理流程环节、时间和成本,切实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持续提高土地管理质量。

  (六)纳税工作专班

  组  长:联系市税务局的副市长

  副组长:张国兴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绥芬河海关、人民银行绥芬河支行、自贸区综合办公室

  主要任务: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减轻企业因缴纳税费和进行税后合规产生的行政负担,切实减少纳税次数、压缩纳税时间、降低企业税费、优化报税后流程,提升纳税便利化水平。

  (七)跨境贸易工作专班

  组  长:分管商务方面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马刚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口岸委、互贸区管理局、绥芬河海关、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自贸区综合办公室

  主要任务: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优化通关流程,提升通关效率,压减进出口边境(单证)审核时间和费用,降低贸易成本,提升进出口贸易便利化水平。

  (八)获得信贷工作专班

  组  长:分管金融服务方面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梁克进

  牵头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绥芬河支行、绥芬河银保监组、市工信局、市营商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绥芬河海关、市税务局、国网绥芬河供电公司、自贸区综合办公室

  主要任务:持续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积极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动构建信贷信息体系,创新金融产品供给,简化融资流程,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便利化水平。

  (九)办理破产工作专班

  组  长:绥芬河市人民法院院长

  副组长:张才

  牵头单位: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绥芬河支行、绥芬河银保监组、自贸区综合办公室

  主要任务:持续优化企业破产案件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提升办理破产案件专业化水平,提高破产案件处置效率和债权人回收率。

  (十)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专班

  组  长:绥芬河市人民法院院长

  副组长:张才

  牵头单位: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自贸区综合办公室

  主要任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大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合法权利的保护力度,强化司法保护,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提高纠纷处置效率。

  (十一)执行合同工作专班

  组  长:绥芬河市人民法院院长

  副组长:张才

  牵头单位: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绥芬河银保监组、市工商联、自贸区综合办公室

  主要任务:持续优化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司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和执行效率,压缩纠纷解决周期,降低纠纷解决成本。

  (十二)劳动力市场监管工作专班

  组  长: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邱实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自贸区综合办公室

  主要任务: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制机制,强化招聘、用工、解聘等环节监管的灵活性,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三)政府采购工作专班

  组  长:分管财政方面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高法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绥芬河支行、自贸区综合办公室

  主要任务:持续强化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以及流程规范性、企业进入公共采购市场便利性和采购资金支付及时性,促进和保障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加强和完善监管措施,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

  (十四)招标投标工作专班

  组  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和财政方面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王立军、高法祥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自贸区综合办公室

  主要任务:持续提升招标投标流程规范性、企业进入招标投标市场便利性和投诉机制完备性,创新监管体制机制,推进电子化招标投标,切实提高资源配置质效和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

  (十五)政务服务工作专班

  组  长: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谷先明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

  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单位

  主要任务: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好差评”,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推进政务数据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共享应用,强化业务协同,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企业群众满意度。

  (十六)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专班

  组  长:分管市场监管方面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刘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绥芬河支行、绥芬河银保监组、自贸区综合办公室

  主要任务:持续引导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建立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纠纷解决和维权援助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转化运用效益。

  (十七)市场监管工作专班

  组  长:分管市场监管方面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刘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营商环境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绥芬河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统计局、绥芬河海关、市税务局、自贸区综合办公室等市场监管领域有关单位

  主要任务: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工作专班

  组  长:分管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方面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韩冰、邱实、马刚、刘茂文、王涛、李明雷

  牵头单位: 七个二级指标的牵头单位(①创新创业活跃度方面:市发改局;②人才便利度方面:市人社局;③市场开放度方面:市商务局;④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方面:市发改局;⑤提升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绥芬河生态环境局;⑥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方面:市交通局;⑦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方面: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①创新创业活跃度方面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营商环境局、自贸区制度创新局、自贸区综合办公室;(②人才便利度方面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自贸区综合办公室;(③市场开放度方面责任单位)绥芬河海关、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税务局、自贸区综合办公室;(④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方面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保局、自贸区综合办公室;(⑤提升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方面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自贸区综合办公室;(⑥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方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贸区综合办公室;(⑦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方面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自贸区综合办公室、边合区管理局、保税区管理局、互贸区管理局

  主要任务:①市发改局牵头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方面工作,负责持续增强创新创业活跃度,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强化创新创业服务举措, 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②市人社局牵头持续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推进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和评价、激励力度。

  ③市商务局牵头持续扩大市场开放程度。

  ④市发改局牵头组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保局分别按职责从幼有所养、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等8个方面,加大服务供给力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

  ⑤绥芬河生态环境局牵头提升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方面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⑥市交通局牵头构建便捷顺畅的交通网络方面工作,负责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⑦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综合保税区管理局、边合区管理局、互贸区管理局负责提升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方面工作,负责我市木材加工、俄粮回运加工、清洁能源等产业的发展规划、体制机制创新、创新平台以及创新试点等工作。

  (十九)惠企利民政策工作专班

  组  长:分管工业和信息化方面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李明雷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协经济农业农村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营商环境局、市工商联、自贸区综合办公室等有关单位

  主要任务: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实落靠,优化企业和社会公众在办理优惠政策涉及的政府审批和外部办事流程,降低获得优惠政策的行政性成本。建立健全与各类市场主体互动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二十)政务守信践诺工作专班

  组  长: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谷先明

  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绥芬河镇、阜宁镇、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文旅局、绥芬河市人民法院、自贸区综合办公室等有关单位

  主要任务:提升政府和公职人员诚信、法治和服务意识,把诚信承诺作为政务诚信教育的重要载体和环节,拓展各级政府部门公开承诺的依法承诺事项广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务诚信的感知度。

  


来源:绥芬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撰稿:李晓晓

校对:张镇选

一审:来鸿鹤

二审:李忠宇

三审: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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