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政务服务工作专班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03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作者: 打印  

  

关于印发《绥芬河市政务服务工作专班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现将《绥芬河市政务服务工作专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责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将联络员信息电子版(单位、姓名、部门、职务、联系方式)发至邮箱: sfhzwfw@163.com.

  市专班办公室联系人:胡建 周旭

   

  绥芬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2年5月16日        

   

  绥芬河市政务服务工作专班2022年优化营商

  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黑龙江省政务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工作专班实施方案》、《牡丹江市政务服务工作专班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争创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四个体系”要求,充分发挥绥芬河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实现100%(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助推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进入全国前20名,政务服务完备度(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移动端建设、服务同源、线上线下融合)于2024年2月前进入全国前10名。配合市级实现政务服务部门电子印章应用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80%以上实现大厅“综合受理”。

  三、重点任务和分工

  (一)网上服务便利度

  1.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实现100%(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助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进入全国前20名。

  主要措施: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

  (2)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可办。

  (3)持续提高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和“全省事”APP用户注册量。2022年12月底前,本级自然人及市场主体实名注册数量分别占当地总数量的60%以上。

  (4)持续提高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占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比例,在2022年6月底前,实现“全程网办”事项所占比例达80%以上。

  (5)持续提高即办件事项比例。2022年6月底前,实现“即办件”达80%以上。

  (6)政务服务网全部覆盖至村(社区)一级。

  (7)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指南的准确度和完备度,做到线上线下各渠道办事指南同源发布。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2.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数字营商”建设, 提升数字政府服务数字经济能力。

  主要措施:

  (1)建立绥芬河市“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机制。

  (2)建立绥芬河市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3)推广使用省政务数据供需平台、企业投资项目促进监督与服务保障管理平台、网上营商环境监测平台、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与服务平台,加强对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综合管理系统在本级的推广使用。

  (4)各部门要围绕数字经济工作任务,提出数字政府服务数字经济新举措并实施,即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数据共享体系建设和监管体系建设,并按时上报举措完成情况和佐证材料。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3.加快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 推动各类政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融合。

  主要措施:

  (1)按照省建设方案及相关要求,配合完成省到市、市到县纵向网招标建设工作。

  (2)本级城域网建设覆盖乡镇(街道)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覆盖率,每个乡镇(街道)向下接入最低不少于25个村(社区)。

  (3)按照《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技术方案》要求,配合市级政务外网运维平台和政务外网安全平台建设,并完成与省级平台对接。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4.推进数据按需共享,督促市直单位落实数据共享“一把手”责任制,以需求为导向,聚焦场景化应用,编制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推广典型数据应用案例和公共数据产品,从供需用三个方面打破 “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

  主要措施:

  (1)完善政务数据目录,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涉疫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数据纳入政务数据目录,政务数据目录覆盖度达到100%。

  (2)围绕数据应用场景,有效开展全市范围政务数据供需对接工作。

  (3)配合省市级平台推广及应用。

  (4)聚焦场景化应用,编制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强化目标督导考核,落实数据共享“一把手责任制”,有序推进数据按需共享。

  (5)按要求推广典型数据应用案例,按时限要求提出反馈需求。

  (6)推动各部门开展政务数据应用,形成典型应用案例。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5.学习贯彻黑龙江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汇聚、接口接入等标准,建立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

  主要措施:

  对《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数据汇聚标准》和《黑龙江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接口接入标准》提出有效的完善建议,按照黑龙江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汇聚、接口接入等标准,建立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二)大厅服务便利度

  6.优化提升综合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一站式”功能,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实现“应进必进”,80%以上事项实现“综合受理”。

  主要措施: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应全部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

  (2)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无障碍环 境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推进水电气热、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提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按统一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

  (3)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咨询”“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政策兑现”“帮办代办”窗口,同时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实现六类窗口全覆盖,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提高综合窗口事项入驻率,80%以上事项实现“综合受理”,并逐步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4)组织开展实体政务服务中心考评。2022年12月底前,组织 开展实体政务中心建设、窗口人员服务质量、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水平、企业群众满意度考评,促进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三)线上线下融合度

  7.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统一“一网通办”、“一网协同”政务服务标准,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主要措施:

  (1)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各部门要按照省统一部 署,及时认领复用标准化事项,并按照省统一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推动同一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2)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各部门认领对照细化后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编制和公布办事指南,不断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

  (3)加快推进全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按照省统一部署,及时认领复用示范点标准事项,并结合各部门自身特色,挖掘更多的“通办”事项。2022年12底前,实现“省内通办”事项200项。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8.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强化电子监察,实现对政务服务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

  主要措施:

  (1)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叫号系统、综合受理系统、电子监察系统,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2)强化统一身份认证应用。持续扩大统一身份认证体系覆盖 面,各部门业务系统应使用或全面对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用户单点登录与身份信息传递,避免企业群众办事在不同地区和部门平台重复注册验证等问题,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2022年6月底前,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要实现与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

  (3)强化电子监察应用。推进电子监察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对政务服务运行全过程监督,并对异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整改。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9.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和互通互认,实现本级政务服务部门电子印章应用全覆盖。

  主要措施:

  (1)加快梳理全市电子证照目录、归集电子证照数据。强化电子证照与业务办理相结合,通过电子印章用章系统加盖电子印章,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信互认。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全面覆盖政府机关签发的高频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产生的办件必须同步生成电子证照。

  (2)组织推动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中合法、规范运行,推广电子印章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的应用,推进实现本级政务服务部门电子印章申报率达100%。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10.推行“不见面”审批,编制“全省事”APP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速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移动端与“全省事”APP对接,推进电子证照亮证应用,实现更多事项“指尖办”。

  主要措施:

  (1)强化“全程网办”,编制《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通过电子认证、数据共享、“快递+政务服务”等方式,推进不见面审批, 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程可办,减少企业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到现场的跑动次数。

  (2)强化政务服务移动端“全省事”APP建设。已建有政务服务移动端(APP、小程序、公众号等)的部门,要逐步实现相关功能在“全省事”APP统一汇聚。2022年12月底前,各部门现有政务服务移动端与“全省事”APP应接尽接。

  (3)推进各部门的便民应用服务(包含如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缴费服务等具有全程掌上办、查询功能的,不限于有政务服务事 项的应用服务)接入“全省事”APP。

  (4)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接入“全省事”APP,推进电子驾驶证、电子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亮证应用,实现更多事项“指

  尖办”。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四)政策服务便利度

  11.全面加强政府权责清单标准化管理,编制本级[含乡(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主要措施:

  (1)组织各单位对接省行业主管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梳理各行业清单。6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含乡(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全面清查行政许可事项。9月底前,完成对下放许可事项承

  接情况清理、变相许可清查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12.制定更有吸引力、含金量的招商引资政策,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配套机制,实现全市实际利用内资增长35%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5%。

  主要措施:

  (1)召开全市开放招商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年招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大招商统筹工作力度,定期召开招商工作例会、项目调度会、工作推进会等,扎实开展好各项专题攻坚行动,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进招商引资的整体合力。

  (2)印发《绥芬河市2022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招商引资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引进外来战略投资者,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3)在现有招商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既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又符合本地区实际,具有创新性和突破性,公开透明、务实管用的产业招商政策,尤其侧重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装备等新兴产业制定招商扶持政策;同时结合各地自身实际不断修改完善出台适合 本地的外资招商优惠政策。

  (4)对全市各专班的招商引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引进域外资金、签约项目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晾晒”,实施“月通报、季督查、半年考核、全年考评”,确保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牵头领导:分管招商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经合中心;责任单位:招商专班涉及责任单位〕

  13.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新闻媒体等渠道,以中、英、俄等语言发布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目录、投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外商投资指引、涉企优惠政策,并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

  主要措施:

  (1)立足我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优势条件,高质量谋划外资招商项目,并择优对重点项目进行包装并以中、英、俄对外发布。

  (2)对国家、省、市外商投资政策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将包括外商在华投资的法律制度、外商投资办事流程等相关内容的《中国外商投资指引》2021版(中、英、日、韩)在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

  (3)在本级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站,开设中、英、俄等语言服务专栏的,并以中、英、俄等语言发布招商引资政策。

  [牵头领导:分管自贸片区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国际合作促进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14.综合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设置审批服务流程中、英、俄对照引导,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便利。

  主要措施:

  (1)推进自贸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审批服务流程事项中、英、俄 对照办事指南及引导服务,配备英、俄引导咨询代办员。

  (2)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全省事”APP设置审批服务流程中、 英、俄对照引导,设置营商环境建设专区,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便利。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15.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全要素服务保障力度,全面落实“领导包保项目专班+首席服务员”机制,开展全天候、全周期、全链条服务保障,做到“随叫随到,无事不扰”。

  主要措施:

  (1)统筹协调本级招商引资项目全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例会及会商制度,研究解决项目单位落地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加强对下业务指导。

  (2)落实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保障,做好专班成员单位信息互通,及时向省专班汇报服务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

  (3)开展全市冬季集中审批会战一暖冬行动,办理一批、完善一批、预审一批,努力推动“开春即开工”。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全要素专班各成员单位]

  16.按时填报全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管理平台,确保项目开复工、到位资金、竣工投产等主要指标数据完整。

  主要措施:

  (1)组织填报全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管理平台, 将全市入统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纳入电子台账管理。

  (2)动态更新领导包联项目、专班保障项目、首席服务员服务项目相关情况,动态监测项目开复工、建设进展、工程形象进度,问题困难解决情况。

  (3)组织开展针对性抽查回访,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强对落地项目建设服务保障,推动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投产。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

  (五)政务服务满意度

  17.推进“不见面”好差评。在综合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出口设置一体化评价专区和防信息泄漏评价器,联通全部窗口业务系统和自助终端,并依托综合受理系统发送提醒短信,引导办事人员自愿评价;线上实现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全省事”APP、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手机短信、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好差评全覆盖。

  主要措施:

  (1)改造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评价器,主要方向为数据安

  全及评价人隐私保护两部分,政务服务中心完成评价器防信息泄

  露改造工作,扎实落实窗口办事评价工作,让群众愿评、敢评。

  (2)设置评价专区/评价走廊,配备评价设备、评价二维码,外 围设置明显标识,内部张贴评价详细流程,评价选择需精确到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引导群众作出客观评价。

  (3)政务服务中心及各部门自有业务系统应实现按标准调用 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页面,达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的目标,政务服务事项办结后,办件人未主动评价的可发送提醒短信。

  (4)强化好差评结果应用,政务服务中心的好差评系统、数据库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评价数据实时回传汇聚。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大屏展示、评价专区等方式公示好差评数据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18.实时公开好差评结果和差评意见整改情况,实名差评意见整改率达到100%。

  主要措施:

  (1)各部门要明确专责部门和人员,及时接收、处理涉及本部门的咨询投诉,实现企业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咨询投诉按期办结率达到100%。

  (2)强化提升差评意见整改率。对企业群众的差评,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办理单位第一时间启动整改程序,安排专人回访核实,确保差评件件有整改、有反馈,实现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实时公开好差评结果和差评意见整改情况,实名差评意见整改率达到100%。

  (3)做好政务服务投诉办理。办理“我向总理说句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企业群众投诉。2022年12月底前,全年投诉回复率达100%,合理诉求满意率达100%。

  (4)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群众通过线上、 线下各渠道开展评价,以所有办件均关联政务服务“好差评”为目标, 持续提升“好差评”评价数据量。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19.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银行、邮政网点等场所延伸。

  主要措施:

  (1)推进集成式自助终端全省统一政务服务标准,统筹技术方案, 按需采购配备,鼓励通过社会化合作投资建设运营在村 (社区)、园区、商场、银行、邮政网点设置自助服务终端。

  (2)集成式自助终端应具备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自助服务功能,推动实现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

  (3)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对自助终端摆放地点进行实地调研, 选取可满足公安专线要求的接入环境(安全性高、密闭性强),不得 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或违建房。

  (4)2022年12月底前,政务服务中心制定并公布集成式自助终端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5)结合本级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情况,先行先试,承接并实施集成式自助终端应用服务,评选最优示范点。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20.及时依法处理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保护其合法权益。

  主要措施:

  (1)及时承接牡市营商局投诉举报案件。

  (2)畅通受理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多方式受理市场主体的投诉举报,更加广泛征集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为企业投诉举报提供便利条件。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六)政务服务创新度

  21.推进'一件事'集成服务。

  主要措施:

  (1)以高频民生事项和涉企事项为重点,组织梳理涉及多个部门、 多层级联合办理的“一件事”事项清单,再造审批业务流程,实现“一 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

  (2)2022年12月底前,落地实施10件高质量“一件事”。

  (3)聚焦高频热点政务服务与便民服务,在绥芬河政务服务网、绥意办小程序建设“一件事集成服务”专区。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相关单位]

  22.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主要措施:

  (1)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自然人、法人专属页面。

  (2)针对标准化程度高、流程简易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无人工干预的“免申即享”专区,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

  (3)推进实现对新注册(特别是招商政策兑现服务窗口引资)的企业,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之本地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及代办帮办人员(含首席服务员)的信息的服务举措。

  (4)梳理形成本地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单,并将本地“免申即享”清单公布的惠企政策,全部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或“全省事”APP上发布。

  [牵头领导:分管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副市长;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责任单位: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政务服务工作专班架构

  组    长: 分管营商环境、招商方面、自贸片区工作副市长

  副 组 长: 市营商环境局、市经合中心、国际合作促进局等部门主要领导

  牵头单位: 市营商环境局、市经合中心、国际合作促进局

  责任单位: 中省市直各相关单位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营商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营商环境局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市营商环境局、市经合中心、国际合作促进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为市营商环境局、市经合中心、国际合作促进局相关业务科室和中省市直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

  (二)工作推进

  1.建立专责机制。各部门应成立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  工作台账,全面落实重点任务各项要求,制定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可考核可检验工作成果和责任单位、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及时报市专班办公室。当年工作任务,在6月底前要取得实质性工作进展,9月底前基本实现,年底前确保全面完成。

  2.市专班推进机制。采取召开会议、现场检查、后台数据统计、约谈问询等形式,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各部门每月25日前将月度工作完成情况报市专班办公室。市专班定期听取汇报、梳理问题,统筹推进任务落实。

  (三)工作考评

  1.量化评价。市专班按照工作推进情况对各部门实施量化评 价。

  2.预警提示。市级专班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预警提示。                                               

  3.情况通报。月度、季度工作推进情况在调度会上予以通报,相关情况抄报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管理。

  (四)工作督导

  1.明察暗访。市专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前往工作现场,了解掌握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2.全面检查。年底前,市级专班对总体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全方位检查,梳理工作成效,深入查找突出问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提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组织有序、推动有力。

  2.强化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落实工作任务,相互支持配合,打通堵点难点,形成工作合力。

  3.抓好宣传。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宣传,对典型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及时复制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

  


来源:绥芬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撰稿:李晓晓

校对:李晓晓

一审:来鸿鹤

二审:张镇选

三审: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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