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 振兴发展】学习宣传省党代会精神·研讨篇|强化司法使命 彰显责任担当

发布时间:2022-07-27    信息来源:今日绥芬河报社   作者:付晓军 鲁静 打印  

  强化司法使命 彰显责任担当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姚波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发展主题,充分体现了省委奋进新征程、再创新辉煌的政治担当和初心使命,是加快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作为在省委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绥芬河法院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持续强化政治担当、为民担当、责任担当,在新征程上努力交出让省委和全省人民满意的司法答卷。

  一、领会全会精神,筑牢政治忠诚,做到“心中有党”

  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领导带头学、支部组织学、干警个人学,迅速在全院掀起学习热潮。要坚持原原本本学,深刻领悟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求,充分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更强的政治自觉、理论自觉、行动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聚焦服务大局,勇担职责使命,做到“心中有责”

  要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要加大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力度,深化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机制,扩大人民法庭和法官工作站职能辐射范围,创建无讼乡村、无诉社区,打造“解纷无优”品牌。要建立“法官工作室”机制,延伸司法触角,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要切实落实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要求,促进辖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要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推进落实“四个体系”,紧紧围绕省党代会确立的“六个龙江”“八个振兴”“九个坚定不移”目标任务,围绕市委经济“十个提升”、打造“五个城市”发展定位,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常态化设立流动法庭,充分发挥自贸片区法庭作用,助力自贸片区高质量发展,为市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践行为民宗旨,传递司法温度,做到“心中有民”

  要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全面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全面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要秉持“多调精判”理念,统筹兼顾天理、国法、人情,通过做深做实释法明理、判后答疑,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时间检验、经得起评查和评说的铁案,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真正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付诸审判实践、见之司法实效。

  四、转变观念作风,锻造过硬队伍,做到“心中有戒”

  要把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与“能力作风建设年”紧密结合,坚定不移转观念转作风。要严以修身不放松,把坚守信念作为第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继承下来,成为我们强化廉洁思维、抵御外来侵蚀的必胜法宝,真正做到拒腐蚀永不沾;要严以用权做表率,牢记为民宗旨,增强公仆意识,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和权力观,珍惜个人前途和家庭幸福,为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树立榜样、做好表率;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教育引导干警慎独、慎微、慎初、慎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要始终保持“朝受命、夕饮冰,昼无为、夜难寐”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恒心,以“功成必定有我”的信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再创干事创业的激情年代,以高质量司法工作服务保障绥芬河高质量发展,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奋进新征程,再创新辉煌,我们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航下,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在全社会高扬法治风帆,助推中国巨轮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乘风破浪、奋楫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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