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问责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30    信息来源:   作者: 打印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我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成果,加强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2020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牡丹江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为实现以好作风好环境奋力谱写绥芬河自贸时代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整治重点

  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深入治理政务环境、营商环境、法治环境、民生领域中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2020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中重点强调的新官不理旧账,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作风漂浮、落实不力;对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听之任之、视而不见;服务意识淡薄,高高在上、衙门作风;办事流程不优、工作效能不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违规经商办企业;司法执法不规范;对私搭乱建、小散乱污以及违章建筑等重点问题开展点对点监督,强化对作风整顿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跟踪督办媒体反馈问题的整改,对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响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作风建设问题以及其他各组移交的线索严肃查处问责。

  三、方法步骤

  (一)公布问题线索举报信箱及电话

  畅通问题反映渠道,通过广播电视台、报社、政府网站、纪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为民为企服务热线、市级党政领导为民解忧信箱、专项举报电话,在实体大厅设置投诉举报箱,广泛收集排查问题线索。

  (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1.疫情防控专项督查。杜绝麻痹松懈思想,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举措,全要素、全流程、全岗位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监督检查。严查人在心不在、人在责任不在,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等问题;严查人员聚集不疏导、办事扎堆不分时等问题;严查方案制度不细、底数掌握不清,措施执行不到位,麻痹大意、不以为然等问题;严查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违规聚集、违规出行、造谣泄密、妨碍管控、弄虚作假等问题。对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确保疫情防控责任落实落靠。

  2.领导干部破坏营商环境专项督查。紧盯领导干部任性用权、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插手工程项目、经商办企业、说情打招呼、新官不理旧账、承诺不兑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司法执法不公等七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工程结算等过程中说情打招呼等突出问题,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3.行业乱象专项督查。采取行业自查、专项举报、暗访督办等方式,集中治理教育医疗、低保救助殡葬、城管供暖泊车等民生领域、重点行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及时发现掌握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对多次反映不解决、酿成重大信访事件、产生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政策普惠落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4.工作作风专项督查。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作风开展专项督查,重点对具有窗口服务职能的单位进行窗口服务作风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选取上班和临近下班等时间节点,专人跟拍。集中解决窗口单位“三率”低、“一次告知、首办负责、限时办结”执行不理想等问题。

  (三)实施常态化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发展环境的全过程。充分聚焦市纪委主责主业,形成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模式。日常监督以常规检查为主,不定期抽查为辅,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基础上,联合市纪委、司法局、审计局、财政局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监督组,每季度对全市重点项目、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进行重点检查。

  (四)严格执纪问责

  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人和事。一是从严查处问责。按照“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快查快结”的原则,及时查处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举报、投诉案件,对具体清晰的线索快查快办,对影响恶劣的问题提级办理,对查实的案件坚决纠正、从严问责,既问责具体责任人,又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真正做到依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二是从严巡察监督。将机关作风整顿和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巡察主要内容,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进行专项巡察,对线索清晰、社会关注度高的开展专项督察,办理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三是从严建章立制。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管力度,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点,突出管住管好一把手,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对监督问责组人员力量的调配,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赵华负责牵头抓总,在全市干部监督、行政执法、财务审计等部门和市纪委各部(室)抽调精干力量,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追责问责及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等工作。

  (二)压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实施监督问责的重要性、严肃性和艰巨性,切实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要带头转变作风,对作风整顿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靠前指挥。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三)务求实效。要立足职责定位,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坚决整治损害企业、投资者和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突出整治重点,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和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强化结果运用,对作风整顿中查处的问题,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该通报的通报,充分发挥纪律约束和警示教育作用。

                

   

             

                             全市深化机关作风

                             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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