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绥芬河市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0-11-09    信息来源:人大   作者: 打印  

绥芬河市政府:

2020年10月23日,绥芬河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认为,2019年,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较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在深化国企内外部监管、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国企改革、强化风险管控和薪酬绩效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企业状况参差不齐、盈利能力仍然较弱、国企改革还需深化、监督协同机制不全、薪酬体系较为传统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厘清市国资办、海融城投、绥发展国有企业监管职责,既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又做到相互配合、统筹协调。要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依据出资人职责定位,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进一步落实监管机制。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完善党委核心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经理层执行落实、监事会依法监督的法人治理机制。全面落实国企采购管理办法、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市管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监管制度,促进国有企业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业绩考核办法,增强国企活力。

三、进一步增强内生动力。一要推动政企分离,给国企“松绑”。明确企业职能定位,让两个公司公司在新的定位、新的使命下承担政府的战略任务,以市场化方式推动政府和集团公司之间的工作融合。二要推动良性循环发展,使国企“强身”。围绕做大资产规模、提升市场活力等目标,积极主动将政府拥有的资源、资产、资本、资金以合法方式注入两个公司,推动集团公司建立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良性循环。三要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使国企“健体”。在满足政府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服务的基础上,建立项目思维,谋划市场化业务,提升国企盈利能力。以公司治理为核心抓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分类施策,大力推动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导向。

四、进一步防范债务风险。以投资和债务为重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做好到期债务偿付计划,确保按时偿付到期本息,不出系统性金融风险。规范国企资金信用管理行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防范化解重大资金信用风险。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经营决策程序,完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优化内部结构,创新管理模式,提高企业活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共绥芬河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规定,6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以及存在问题整改和问责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绥芬河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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