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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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

  一、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市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存在不履行、不依法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为可以在工作时间依法提出投诉和举报。

  二、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电话:0453-3938189

投诉邮箱:sfhzffz@163.com

受理机关绥芬河市司法局

地址:绥芬河市沿河街22号党政第三办公区207室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于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举报人应留下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便于进一步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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