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6-02-26 10:34 来源: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化我省、市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二、征集线索范围

1.招标人规避招标、设置门槛、明招暗定问题。主要表现:应招不招,肢解项目,擅自变更招标方式,先建后招;设置特定资质、业绩要求,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萝卜招标”;泄露招标信息,内定中标人,干预评标结果等。

2.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三包一挂”问题。主要表现:私下达成协议、轮流中标或者共同抬高报价,中标率异常低的“陪标专业户”,抱团投标的“串标合伙人”,中标率异常高的“标王”;受让、租借、伪造资质证书、财务报表等材料,骗取中标资格;行贿谋取中标,恶意投诉举报谋取非法利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

3.评标专家违规评标、泄露信息、收受利益问题。主要表现:违反回避制度,充当掮客、相互请托,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投标人分数;泄露评标中应当保密的信息;收受财物,接受倾向性暗示等。

4.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规避监管、参与串通投标问题。主要表现:通过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串通泄露招标信息,操纵评标结果;串通设置障碍,排斥潜在投标人,为利害关系人谋取中标等。

5.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干预插手、利益勾兑、徇私舞弊问题。主要表现: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不按规定记录、报告;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亲属、特定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方面谋取利益。

三、征集方式

(一)来信投诉举报。

电子邮箱:sfhxmb@126.COM

来信地址:绥芬河市党政第二办公区(长江路11号)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局413办公室。

来信提示:来信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线索”字样,投诉举报须说明相关问题发生的时间、项目名称、违法违规等具体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请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电话投诉举报。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局:0453-3962953

绥芬河市公安局:0453-110

绥芬河市财政局采购办:0453-3955862

绥芬河市财政局国资办:0453-3937063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453-5753370

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3-5761812

绥芬河市交通运输局:0453-5887663

绥芬河市水务局:0453-3943277

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0453-3958228

绥芬河市文旅局:0453-3959911

绥芬河市生态环境局:0453-3937969

绥芬河市城管局:0453-3930717

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0453-3948207

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0453-3921955

四、注意事项

(一)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实名提供问题线索的,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二)对征集到的有效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汇总整理,并按照招标投标监管职责分工,及时转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

(三)问题线索提供者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明材料。对提供虚假问题线索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10日  

来源: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撰稿:牛月颖

校对:李右文

一审:李静雯

二审:陈铁锋

三审:姜英

责任编辑:

相关附件: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