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黑办发〔2023]6号),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5〕28号)要求,绥芬河市财政局于2025年7月15日至9月9日组织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绥芬河市卫生健康局、绥芬河市阜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绥芬河市融发能源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聚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国有企业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
三、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符合相关的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有效。但也存在部门决算公开不规范、部分支出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或阳光采购程序、未按规定增加在建工程、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依法要求单位进行整改。
特此公告。
绥芬河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