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中俄清洁能源绿色通道项目需要使用绥芬河市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中贸融汇(绥芬河市)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中俄清洁能源绿色通道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建设中俄清洁能源绿色通道项目场区。
四、项目建设地点:朝阳沟(综合保税区北侧)。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为13.8983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需采伐林木蓄积2051立方米,优势树种为天然柞树、人工落叶松。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使用林地为绥芬河林场国有林地3.5917公顷、阜宁镇建东村集体林地10.3066公顷。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453-3988890。
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