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绥芬河市丹阿公路东、二中队北A-3-1、A-3-2地块
宗地情况:
该地块位于丹阿公路东、二中队北,规划总用地面积131383.04平方米。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5)《黑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
(6)《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规划情况:
片区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用地面积为131383.04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得大于35%,容积率不得大于1.8,建筑限高24米。
公示单位:
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
2020年01月07日—2020年02月20日
联系方式:
如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项目进行批复。
联系电话: 0453-5887703 0453-588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