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纪办发[2007] 2号
中共绥芬河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绥芬河市2007年纠风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委、纪委,市直各单位:
现将《2007年纠风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绥芬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3月20日
2007年纠风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省、市纠风办工作部署,切实抓好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牡市委、牡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构建和谐绥芬河的目标要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在重点项目和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创建国际商贸旅游名城、打造“北方深圳”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确保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严禁以实验班等名义额外向学生收费;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流入地政府要对农民工子女采取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收费政策,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进行接收。继续开展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加大对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并实施对政府教育经费拨付、各级各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收费行为的年度专项审计与审计公告制度。进一步清理和废止政府及部门自行制定的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相符的政策规定。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择校生人数不得超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30%,现有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得提高,并要逐年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收费标准。继续推进巩固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成果,加大对民办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管。深入治理教辅材料过多过滥、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以及其他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问题。对于开办“校中校”或搞“一校两制”,违规出台收费文件、面向学校的乱罚款、各种摊派,以及各种乱收费行为,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
(二)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实时监控。开展医药价格重点检查,继续整顿医药价格秩序,重点查处政府降价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等方面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药店、进医院活动,促进企业和医院规范价格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健全并严格执行药品审评审批程序和注册技术标准。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和服务规范化。加快推进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扩大覆盖面。加强医疗保险定点监督检查,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强化医疗保险第三方对医疗服务的监管。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结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医药价格监督,规范诊疗行为,切实纠正和解决药品虚高定价、乱加价乱收费、过度医疗等加重患者负担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三)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利益工作。对落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及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对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解决违法违规征收征用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深入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继续在全市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农业生产生活收费和村集中收费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的监管。进一步落实和健全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深入贯彻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问题进行深入治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落实部门指导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坚决纠正在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不尊重农民意愿,盲目建设、强拆强建等增加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四)集中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以及牡市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的方法,坚决撤销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检查、乱发证等问题。
(五)继续做好其它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公路权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国家《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及其他执法不规范问题,防止公路“三乱”反弹。要切实落实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改善农产品流通环境。
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要尽快理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要加大对出租汽车群体性事件的督查力度,严肃查处政府公务人员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切实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
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要严格规范所有报刊征订发行行为,建立并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教师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
(六)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和牡市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政府政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对本部门的监管和指导责任,突出重点,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将继续开展“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在上下联动,以下看上、全面评议的基础上,把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相结合。通过评议,使行政执法部门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经济管理部门做到便民服务、简化手续,在解决群众办事难上见成效;综合管理部门做到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民心网”建设,突出重点部门,关注热点问题,加强部门和行业的上下联动,在督办反馈和求实效上下功夫。
二、主要措施
今年纠风工作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落实、抓创新、抓成效。
(一)加强领导,把纠风工作责任落实落靠,各党委、各部门和市直各单位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纠风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和改进作风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日程,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迅速启动,狠抓落实。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年初要制定具体方案(4月初报市纠风办备案),组织实施。市纪委和市纠风办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和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作为纠风专项治理的重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深入进行治理整顿。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
(三)注重预防,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有效办法。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成风。要加强正面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党员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四)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信息反馈和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市纠风办的联系和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保证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能及时上传下达,及时反映纠风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宣传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2007年纠风专项治理责任分工表